“医告官”二审开庭!江凤林医生维权太难了
伤医零容忍,暴力和软暴力都不允许!
作者丨陈朝阳
来源丨医学界
2月1日,备受关注的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老年心内科副主任医师、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江凤林状告政府和公安局对医闹伤医不作为案二审在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将择期宣判。
江凤林遭受患者家属殴打造成轻微伤,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不满对医闹伤医的“轻判”,江凤林医生将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告上法庭。2018年7月,江凤林一审败诉,驳回全部诉讼请求,江凤林不服判决依法提起上诉。(一个医生,把公安局和人民政府告了!点击蓝色字可阅读原文)
2年前发生在诊室内的伤医事件,演变成为全国关注的“医告官”案件,如今随着二审的结束最终结果如何备受关注。
江凤林告诉“医学界”,对于二审结果一切以法院判决为主,但他相信法律、相信法院会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对于法治中国、法治进步他抱有希望。
早前在接受“医学界”采访时江凤林表示,“告官”的意义大于结果,如果二审败诉将向“最高法”申请再审。
从北京赶赴长沙为江凤林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周涛表示,该案具有很好的示范效应,并非“小题大做”。
在国家三令五申对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惩处大环境下,该案慎重处理将会起到典型示范意义。案件反映出相关部门的执法力度和裁判理念,不仅涉及江医生个人,更与中国医生的人身安全保障和医疗机构医疗秩序维护相关。”
江凤林(右一)与律师合影 图片由江凤林本人提供
一路走来,江凤林医生并不容易,为了获得公平、正义、尊重,除了继续做好医疗工作之外,他自学法律法规,与律师、媒体沟通。他希望通过自己的案件能够带来改变和推动。二审法院两次谈话,江凤林均提出公开开庭审理的请求,他希望通过公开开庭审理的方式让他的“告官”不仅仅是为了自己。
《行政诉讼法》规定:
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
“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体现了对该案件的重视,公审会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对民众是普法教育,对类似案件的审理起到示范作用。” 周涛律师说。“案件具体细节、法律适用,双方依旧争议较大。”
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主办、中国医师协会承办的第十三期“案例大讲坛”上,该案作为研讨案例入选。
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郑雪倩律师认为,打骂医生不能与邻里矛盾混淆,违法成本太低不能体现尊医重卫。
医疗机构内随意打骂医生,伤害医生个人的同时,更破坏了医疗秩序损害了其他患者的利益,国外在这方面处理很严格。公安机关不能简单把发生在医疗机构内的打骂事件等同于邻里纠纷,维护医院秩序才能保护公众利益,打骂医生不是私人矛盾。对于轻微伤采取刑事处罚手段也是导向问题,提高违法成本可以提升全民法律意识,约束公众在医疗机构等公益场所内的行为。”
“社会进步,医生安心执业,百姓能有好的就医环境,这是大家共同愿望。”依法维权的江凤林觉得自己“告官”并非意气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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